省内各高等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去年我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规范管理,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高等学校的声誉,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管理的要求,做到依法规范,切实负起高等学校颁发和管理证书的责任。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的要求,考虑到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经我厅研究,现就我省高等教育2003届毕(结)业证书填写工作通知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分校、二级学院(不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班、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普通专科或高职班已在校的学生,在招生时招生简章不是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证书填写的要求进行宣传的,因此,这批学生的学历证书采取“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填写。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其毕(结)业证书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的规定填写。
2、高等学校实施初级中学毕业后“五年一贯制”的专科(高职)教育,其毕(结)业证书填写“在我校(院)XX专业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习”。实行三、二分段教学的专科(高职)教育,由高等学校颁发二年制专科(高职)毕(结)业证书。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98、99级四年制在校中专学生升入高职专科学习的,其毕(结)业证书填写参照三、二分段教学的专科(高职)执行。
3、目前,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采取各高校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本科学习的办法,由于全省专升本比例偏大,部分升本是按普通高校学籍异动方式完成的,这是实施我省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因此,已在校的学生的学历证书采取“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填写。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其毕(结)业证书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填写。
4、从2003年开始,各高校在招生时要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的要求,将本校毕(结)业证书的基本内容,包括办学形式、基本学习年限、分校或二级学院名称等在招生简章上予以明确,使广大考生对其有所了解。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其毕(结)业证书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的规定填写。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