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获批建立“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发表时间:2008-10-07 00:00:00 作者:自考办
根据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8]32号)文件精神,我院在5.12地震后不久,认真规划,详细准备材料和积极申报。近日,经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四川省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试行办法》和《四川省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资格认证指标体系》对我院的考察和逐项审核,批准了我院建立“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川招考委[2008]115号)。目前全省共10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是对自考考生集中进行教育教学,承担服务考生责任的示范性的社会助学组织。我院将以“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立为契机,充分依托我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格执行省招考委印发的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管理办法,重视考生的学习过程管理,加强考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和考核,认真搞好相关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工作。使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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