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我院网络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07年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只有获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外学习中心才能开展2007年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凡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校外学习中心2007年停止网络教育招生。
二、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在我院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在我院每季的招生简章和招生政策没有出来前,不能自行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同时我院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本年度可以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称,各学习中心对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等的宣传必须以我院的招生简章为准,并根据我院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及时将报名情况上报我院教学管理平台,以便我院组织入学考试。
三、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招生宣传工作,对招生宣传资料和宣传广告要统一管理,并报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院备案;招生简章需由我院统一制作下发,各学习中心原则上不得自行制作招生宣传资料。若要印制发布招生宣传资料,则必须在其中明确说明:本年度招收的高起本、专升本专业的学生入学后须参加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简称统考),且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统考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网考办下发的关于统考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要以招收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五、教育部电子注册系统将自动查校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专科毕业文凭,未有专科毕业资格的学生,教育部电子注册计算机系统将拒绝给予注册。因此,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做好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保证生源的基本质量。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获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
六、对假借我院的名义乱发招生广告、乱招生、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我院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查处。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要在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做好网络教育招生工作。
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要充分认识发展网络教育的重要意义,规范管理,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进程。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