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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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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级秋季在籍学生个人基本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4-08 00:00:00  作者:教务科

各学习中心: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规范我院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现请你们协助完成2007级秋季在籍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现把此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只进行2007级秋季在籍学生的个人信息核对工作。

二、核对时间:2009年4月10日2009年5月20日。至

三、核对方式:

我们将在4月10日前将核对表发到各学习中心邮箱,学习中心将核对表打印出来,由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不能代签)。

在学生核对完信息后,由学习中心此项工作经办人填写每页汇总情况并签字,学习中心负责人填写《学生信息复核责任书》和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后,于5月20日前8楼C座,邮编:621010。为了保证后续毕业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荐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将核对表寄回我院教务科(收件人:杜晓斌,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东

四、信息勘误方法:

在学生核对过程中若发现有信息项需要勘误,请学习中心务必按以下程序办理,并将所有书面材料随信息核对表一起寄回我院教务科,不提供勘误材料一律不能进行勘误。

学生本人在信息核对表上将信息用红色钢笔改成正确,然后由学习中心将需勘误信息统一汇总填写《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勘误表》(表格请在学院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我院教务科审批。

基本信息勘误所需材料:

变更姓名:提供有曾用名记录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传真件由于不能长期保存,所以不受理传真件的勘误申请。复印件要求采用A4纸张复印,并且能非常清楚地辨认出所有内容。

五、2007级秋季学生毕业后的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学位证书等个人信息将以此次核对结果为准,学生本人必须对自己核对后签名的信息内容负责。若由于因学生个人未核对出错误或未参加核对而造成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学位证书与本人不符等严重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纸版照片的准备:

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上所用照片,必须由新华社进行统一采集,为此我院只收集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照片。学习中心务必在2009年5月25日前,将毕业生学历照片(有新华社打印的学生个人信息的两寸照片两张)按学号顺序分专业打捆整理后寄到我院教务科(注意,若纸版照片上的学生信息有误,请用记号笔将信息改正)。

七、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每位同学在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60天后,必须由学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图像核对系统(http://xjxl2.chsi.com.cn/pv)进行图像信息的确认。学历证书上网将采用在网上确认无误的照片,不在网上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确认者,其学历证书上网后不能查询到照片。所以从本次信息核对开始,我院不再制作带有学生照片信息的核对表。

八、鉴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学习中心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本人并进行信息核对。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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