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斌老师 为您服务 2014-10-09 08:56:4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的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只能办理“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需要材料如下:1、学生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声明证书原件已遗失(只收原件);2、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3、学生交本人近期小二寸兰色背景照片两张和同版电子照片;4、学生交身份证正反面同页复印件一张;5、证明书工本费。准备好材料后可以在你原就读学习中心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联系我院办理,电话:0816-608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