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含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和助学中心)、社会考生:
根据川学位办[2014]10号文件和西南科大学位[2014]6号文件要求,学院再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自考、网络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要求和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如下重申说明。请各教学点务必认真学习文件规定,并将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负责老师和学生,认真按规定审查申请学位学生资格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避免因审查不严而浪费学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因每个学生只能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一旦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或不通过,即使在有效的时间内也就失去了再次申请学位的机会)。
一、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PETS3)(仅限上海、浙江和海南地区教学点所属学生):
1、从2014年9月1日以后参加PETS考试,且考点不在教学点所在省(市)的,必须由所属教学点统一汇总参考学生信息,在考试报名前提交备案信息表和学生的申请书或其它证明材料至我院。再由我院向四川省学位办备案,成功后方能参加考试。备案时间是每年6月之前报备当年9月的考试,每年12月之前报备次年3月的考试。未备案者成绩将不予认可。
2、申请书必须说明考生在所属教学点以外省(市)参考的原因。
二、各省市学位外语考试:
1、禁止学生在所属教学点以外的省(市)和教学点所属省(市)之内非我校考点参加考试。
2、四川省省外借考学生名单必须在每年6月和12月前把借考名单报送至教务科,未备案者成绩将不予认可。
3、凡我校学生在考试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其中专业名称必须与所学专业名称一致;所属学校必须填写为“西南科技大学”,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三、对在四川省以外,于2014年9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内已经参加了全国公共英语三级(PETS3)考试或学位外语考试,考点不在教学点所在省(市),且没有在我院教务科备案的学生,即使成绩合格我们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事宜。若要申请学位,必须按照考前备案的规定和程序重新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才能申请学位。
特此通知。
相关链接: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2014]10号)
http://wljy.swust.net.cn/xnkjCms/xw/16441.htm
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
http://wljy.swust.net.cn/xnkjCms/xw/16442.htm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