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证明书办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6-03 14:57:05 作者:教务科
各学习中心: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以及《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固化流程,提高毕业证明书办理效率,现将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后,学生本人在当地公开发行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2.学生本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3.学习中心填写原毕业证书发放情况,并签署补办意见;
4.学生本人交近期免冠、正面、两寸蓝色背景照片两张、电子照片一份(电子照片发送到邮箱jwk@swust.net.cn)、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经网络教育学院审核属实的,学校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
6.办理《毕业证明书》工本费按物价局批准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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